(2021年2月4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七十五次主任會議通過)
北京市人大常委會2021年的立法工作,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,緊扣黨中央的決策部署,在中共北京市委的堅強領導下,以首都發展為統領,緊緊圍繞“十四五”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,進一步落實主動、擔當、精準、有效的立法工作理念,加強高質量發展、公共衛生、城市治理、民生保障、城市安全等重點領域立法,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,增強立法針對性系統性,完善立法工作機制,為推動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任務提供及時、有力、到位的法治保障。
一、審議項目
(一)第二十九次常委會會議(2月)
1.北京市制止餐飲浪費規定(第一次審議)
2.關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和關于廢止《北京市農業承包合同條例》《北京市農村集體所有荒山荒灘租賃條例》的決定(第一次審議、表決)
(二)第三十次常委會會議(3月)
1.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(第三次審議、表決)
2.北京市生態涵養區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條例(第三次審議、表決)
3.北京市保守國家秘密條例(第二次審議、表決)
4.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(修改)(第一次審議、表決)
5.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、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條例(第二次審議)
6.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條例(第二次審議)
7.北京市禁毒條例(第一次審議)
(三)第三十一次常委會會議(5月)
1.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、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條例(第三次審議、表決)
2.北京中軸線文化遺產保護條例(第三次審議、表決)
3.北京市制止餐飲浪費規定(第二次審議、表決)
4.北京市禁毒條例(第二次審議、表決)
5.北京市區、鄉、民族鄉、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實施細則(修訂)(第一次審議、表決)
6.北京市實驗動物管理條例(修改)(第一次審議、表決)
7.北京市接訴即辦條例(第一次審議)
8.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(第一次審議)
9.北京市種子條例(第一次審議)
(四)第三十二次常委會會議(7月)
1.北京市接訴即辦條例(第二次審議)
2.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(第二次審議)
3.北京市種子條例(第二次審議)
4.北京市國際語言環境建設促進條例(第一次審議)
5.北京市獻血條例(第一次審議)
6.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(第一次審議)
7.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(修訂)(第一次審議)
(五)第三十三次常委會會議(9月)
1.北京市接訴即辦條例(第三次審議、表決)
2.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(第三次審議、表決)
3.北京市國際語言環境建設促進條例(第二次審議)
4.北京市獻血條例(第二次審議)
5.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(第二次審議)
6.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(修訂)(第二次審議)
7.北京市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(第一次審議)
8.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(修訂)(第一次審議)
(六)第三十四次常委會會議(11月)
1.北京市獻血條例(第三次審議、表決)
2.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(第三次審議、表決)
3.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(修訂)(第三次審議、表決)
4.北京市國際語言環境建設促進條例(第三次審議、表決)
5.北京市種子條例(第三次審議)
6.北京市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(第二次審議)
7.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(修訂)(第二次審議)
8.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(第一次審議)
9.中國(北京)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(第一次審議)
10.北京市節約用水條例(第一次審議)
另外,根據全國人大立修法進程,適時安排審議北京市傳染病防治條例、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(修訂)。
二、立項論證項目
1.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條例
2.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(修訂)
3.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
4.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監督條例
5.北京市鄉村振興促進條例
6.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(修訂)和北京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
7.北京市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委員會組織法》辦法(修訂)
8.北京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條例
9.北京市動物防疫條例(修訂)
10.北京市不動產登記條例
11.北京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
另外,對列入審議項目的北京市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、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(修訂)、北京市國際語言環境建設促進條例、中國(北京)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、北京市節約用水條例進行立項論證。
三、調研論證項目
1.北京市招標投標條例(修訂)
2.北京市審計條例(修訂)
3.北京市地下空間管理條例
4.北京市建筑綠色發展條例
5.北京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條例(修訂)
6.北京市基本農田保護條例(修訂)
7.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(修訂)
8.北京市公路條例(修訂)
9.北京市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》辦法(修訂)
10.北京市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辦法(修訂)
11.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
12.北京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條例
13.北京市家庭教育條例
四、繼續推進起草工作的項目
1.北京市測繪條例(修訂)
2.北京市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》辦法(修訂)或北京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
五、法規預案研究項目
1.北京市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》辦法
2.北京市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條例
3.北京全國科技創新中心相關立法